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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委宣传部转发科技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8/06/13  来源:  点击数:8648

  • 粤科函高字〔2018〕1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市委宣传部: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8〕17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单体类基地,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5。   
           本次申报重点领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文化遗产。聚焦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艺术展演、专业内容知识服务、数字出版、影视传媒融合、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等方向。   
           二、申报组织   
           1、请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向本地人民政府申请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具体组成和职责见附件6),负责组织基地申报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前,由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工作。   
           2、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应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同级网信、新闻出版广电、旅游部门意见后,共同出具推荐函,同时填写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并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3、省直文化单位直接向省文改办申报,由省文改办汇总报省科技厅高新处后,按程序审核推荐。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及材料   
           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的方式,按照附件5的要求提供材料(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3),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时需将原件提交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核验。   
           2、申报时间   
           请各地市科技局和宣传部于6月20日前将推荐函及本市所有材料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 文晓芸 020-8316387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材料可快递)   
           省委宣传部发改办 林学信 020-8718555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宣传部发改办   
           附件: 1.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      
                   2.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3.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      
                   4.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5.《科技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8〕17号)      
                   6.《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   

     
    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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