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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9/04/16  来源:  点击数:12983
  • 揭科字〔2019〕19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主要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我市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二、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1、申请工程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必须在揭阳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3、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50万元(软件类企业应当不低于100万元)。依托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80万元。认定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100万元。
          4、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标准、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受理3项以上。
          5、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申请认定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不低于25%。
          6、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研发设备和人员可纳入条件3、5核算,其中纳入核算的共建单位研发设备占工程中心研发设备总值比例不超过20%,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占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比例不超过10%。
          三、认定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及时登录“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jieyang.gov.cn/kjj)下载有关申报资料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
          2、书面申请材料需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并附《工程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4)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6)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7)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8)工程中心研发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发票或购销合同等);
         (9)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需提供共建协议。  
        四、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时间及程序。
          2019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共两批次)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5月31日、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经形式审查通过后,送市科技局服务窗口受理。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2、评审。
          市科技局按照《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为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授牌。  
        五、联系方式  
        李桂瀚,0663-8210567,jycxy1027@163.com。  
        问题咨询QQ群:257790261。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2号楼10楼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邮编:522010) 
          市科技局服务窗口: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产经营区213-216号,受理时间为市政务中心上班时间。
          附件:1、《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
                   2、《市级工程中心建设可行报告参考提纲》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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