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19〕1394号)要求,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将在近期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情况的现场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现场核查单位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19〕1394号)要求,对已提交创新券申领兑付的企业和入库服务机构进行常态化现场核查工作。
二、 现场核查内容
现场核查工作将重点对申领创新券的服务合同业务真实性、合同价格的合理性以及服务成果的成效等进行审核。现场核查工作请相关单位负责创新券申领兑付的分管业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和检测/研发人员一并参加。
(一)核查形式
1.企业/服务机构对已申领兑付的创新券合同订单进行汇报说明;
2.核查小组审核材料并做相应问询;
3.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形成核查意见。
(二)核查材料
1.申领创新券上传的服务合同原件;
2.兑付创新券上传的发票、银行流水等原始凭证;
3.服务合同进展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开发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检测报告、检测清单等;
4.服务合同实施工作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核查结果反馈及处理
核查小组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给予评价意见,各单位应对存疑合同订单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说明材料;对合同订单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创新券将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和奖补资金,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创新券相关工作,视情况进行公开公告并提请省科技厅将其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现场核查时间安排
具体现场核查时间安排由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到各单位。
联系人:闫永骅、黄筠
电话:13360559454、19925855233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