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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0/01/08  来源:  点击数: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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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函专字〔2020〕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驻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专〔2019〕472号)通知要求,现已开始申报科技部2020年度外国专家项目。为组织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为2020年度外国专家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三类(请登录申报系统后详见系统通知公告中的《申报通知及指南》)。

      二、申报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鼓励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研发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省实验室、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我省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积极申报。

      2.申报单位:依法在广东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3.所有申报单位须登录《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没有帐号的新申报单位需先在线完成注册才能登录。

      4.请申报单位登录以上管理信息系统后,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申报项目类别。

      5.各申报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一是要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二是申报单位要确保所申报项目在获批立项后能保质保量执行。

      6.各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增强人才安全意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应急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各地级市科技局(委)应积极发动所在辖区聘请外国专家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7. 系统开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31日17:00。1月21至31日为省科技厅审核及推荐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推荐。2019年度已立项且按时完成全额经费核销、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的申报单位将予以优先推荐。

      联系人:专家服务处  陈伟、黄昉

      电话:020-83163250

      省科技厅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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