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基字〔2016〕1761号
各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加强前沿研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和战略性高技术研究的核心力量和骨干平台,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粤科财字〔2012〕58号)的要求,我厅在2016年下半年组织专家对全省189家(2013年前立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评。经过两轮评审,综合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将考评结果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评获得优秀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25家,获良好的48家,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110家,摘牌的省重点实验室6家(详见附件)。
二、摘牌的省重点实验室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管理。
三、各省重点实验室要继续完善实验室的运行机制,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深度实施开放共享和协同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服务我省乃至全国的创新驱动发展。
省科技厅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