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20〕370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省公安厅反馈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疑似存在弄虚作假的线索,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有关规定,经税务数据比对、地市核查、专家复核,研究决定取消广州市万普纸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相关财政资金收回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名单
省科技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