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专字〔2020〕477号
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科技局: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限的通知》(国科办智〔2020〕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厅不再受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此前已受理的,继续由我厅完成办理。请你们根据《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对照申请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做好本辖区内邀请单位和受邀外国高端人才《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审发工作。
省科技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