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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首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0/09/11  来源:  点击数:7404
  • 粤科函区字〔2020〕575号

    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我厅定于9~10月举办全省首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依托单位

      我厅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工作依托由科技部认定的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具体开展。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广东省内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具体可以包括:

      (一)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人员。

      (二)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三)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四)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五)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需求分析、成果评价等服务的人员。

      (六)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三、授课方式、时间与内容

      (一) 授课方式。

      为确保疫情期间学员的安全,本次培训的授课采用线上直播和线下授课同时进行的方式。东莞市学员参加线下授课(地点另行通知),其余学员参加线上直播。培训期间安排辅导员,组织学员开展课前、课间、课后的交流与研讨。

      (二) 授课时间。

      授课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0月17日。为保证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培训隔天安排一次授课。上课时间在工作日为晚上,在休息日为全天(详见附件),具体时间于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三) 授课内容。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安排公共知识模块、政策法规模块(科技法律法规等)、实务技能模块等26门课程(详见附件)。

      四、培训考试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于培训结束组织考试。考试定于10月17日以线下集中方式进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者可申请备案为“广东省初级技术经纪(经理)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为保证培训效果,首期培训学员合计不超过120人。已入库“广东省技术经纪(经理)人”且已取得编号者优先。报名成功以收到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信息为准。

     

      20200911cgc01-01.jpg

     

      六、其他事项

      (一) 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用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承担,学员一律免交学费;学员的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1.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郑华、何一卓

      电 话:15019954090、18188898716

      2.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周彧

      电 话:020-83163920

     

      附件:广东省首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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