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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圳净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 更新时间:2021/02/08  来源:  点击数: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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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公告〔2021〕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深圳净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深圳净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验。

      设施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九路6号瀚森科技产业园动物实验楼。

      适用范围:隔离环境(大鼠、小鼠(隔离器),二楼)。

      许可证号:SYXK(粤)2021-0243。

      有效期:2021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

     

      (二)单位名称:广东睿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DAI  RENKE(戴仁科)。

      设施地址:清远高新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总部楼J01自编之一。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犬、猴,三楼329㎡)。

      许可证号:SYXK(粤)2021-0244。

      有效期:2021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

     

      (三)单位名称:广州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嘉俊。

      设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8号三栋210房。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12㎡)。

      许可证号:SYXK(粤)2021-0245。

      有效期:2021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健康医学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顾珩。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科路36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地鼠、兔,B2栋一楼166㎡);屏障环境(大鼠、小鼠,B2栋一楼184㎡)。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83。

      有效期:2021年2月4日至2023年6月12日。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东省科学院健康医学研究所。

     

      (二)单位名称: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江韩。

      设施地址: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岳路6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B2栋5楼北侧87㎡);屏障环境(大鼠、小鼠,B2栋5楼北侧179㎡)。

      许可证号:SYXK(粤)2019-0201。

      有效期: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4月22日。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三)单位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朱红惠。

      设施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神舟路790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A2栋4楼18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A2栋4楼215㎡)。

      许可证号:SYXK(粤)2016-0156。

      有效期: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6月30日。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三、不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威。

      设施地址: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福从路、创业路路口东北侧。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猴,莱恩医药A栋3楼1113㎡;犬、猴、小型猪,莱恩医药A栋4楼1113㎡);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兔,莱恩医药A栋5楼1113㎡)。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粤实许不准字﹝2021﹞1号。

      对以上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并向该单位送达相应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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