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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1/08/17  来源:  点击数:7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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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函社字〔2021〕1000号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于8月26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咨询联系方式

      (一)科技部。

      专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省科技厅。

      1.社会发展科技处,沈思,020-83163902

      2.省科技厅专业机构,刘良斌,020-83163436

      附 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

        省科技厅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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