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基字〔2016〕158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相关依托单位: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考评是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实施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在科技创新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办法》规定,拟于2016年5~6月对全省189家(2013年及之前立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评,考评周期2年,即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依据。
本次考评按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办法》进行,围绕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管理及开放运行三大部分内容进行评议。
(二) 考评流程。
本次考评主要采取“网上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各依托单位以实验室主任的账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考评申请书,填写内容参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申请书》(附件2)。
(三) 考评结果。
本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整改、摘牌四个档次。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实验室,将根据年度预算给予运行经费资助;对整改的实验室,将实施1年限期整改;对摘牌的实验室将不再被列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管理。
(四) 注意事项。
考评申请书中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以及固定人员不能重叠,系统将自动查重,一旦发现以上研究人员存在重叠情况,人才队伍结构一栏将不得分。请各依托单位认真把关,做好考评的相关准备,具体填报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晖、张玮
电 话:020-37666918、83163881
工作Q群:275551309(申请时备注实验室名称)
附件:1.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名单(189家)
2.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申请书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预通知(PDF版)
省科技厅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