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揭阳市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揭阳市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为中、小、微三种类型的企业。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并汇总推荐。
(三)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一并执行。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jyzscq2022@163.com。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推荐及汇总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
(二)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
五、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王超 电话:0663-8291956;
联系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汇处东北侧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610室。
附件:1.揭阳市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表.doc
3.项目汇总表.doc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