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15〕4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支持我省科技创新事业,带动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根据遴选结果,选定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财政出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计划安排4亿元(第二期省财政出资资金)至该受托管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共6天)。
联系电话:020-83163626(省科技厅),020-83170279(省财政厅)。
附件:2015年省财政出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第二期)项目计划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