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监知促〔2023〕451号
揭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粤财工〔2022〕13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后补助类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抓紧与本级财政局及项目承担单位对接,确保专项资金于2023年12月19日前下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王超、李丽玲 联系电话:0663-8291535
附件: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后补助类项目计划清单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后补助类项目计划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