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高字〔2024〕1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培育区块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广东省培育区块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相关链接:《广东省培育区块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