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于2024年2月开展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月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地核查结果
对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形(详见附件1)。
二、质量抽检结果
对1月抽检不合格的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设施环境质量复检,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2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结果
省科技厅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