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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 更新时间:2024/06/28  来源:  点击数: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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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公告〔2024〕28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对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组织进行了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按照相关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宋永华。

      设施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飞蓬路30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1栋401室动物实验室181㎡)。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64。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二)单位名称:广东华轻质量检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毅。

      设施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陈路133号之二801室。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1072㎡);屏障环境(大鼠、小鼠,593㎡)。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65。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三)单位名称:广东合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练炳洲。

      设施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新成工业园北园03-06。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鸡(隔离器),动物实验中心二层415㎡;鸡(隔离器),动物实验中心一层415㎡】。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66。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四)单位名称: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法定代表人:倪明选。

      设施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1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E4栋实验动物中央实验室1楼188㎡;大鼠、小鼠,E4栋实验动物中央实验室4楼2037㎡)。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367。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刚。

      设施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洲仔镇良村村委会瓦坑寨往南洲坊方向500米。

      适用范围:普通级(豚鼠、兔,1-2栋1600㎡)。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73。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二)单位名称:广东蓝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旭。

      设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福山门围路68号。

      适用范围:普通级(食蟹猴、猕猴,5964㎡)。

      许可证号:SCXK(粤)2024-0074。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三、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法定代表人:高松。

      设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犬、小型猪,实验动物中心一楼西侧284㎡);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动物中心二楼东侧500㎡、实验动物中心二楼西侧230㎡、动物实验楼4楼265㎡、何母刘太夫人实验楼一楼西侧352㎡、何母刘太夫人实验楼二楼东侧730㎡、何母刘太夫人实验楼二楼西侧398㎡、何母刘太夫人实验楼三楼632㎡)。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081。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二)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郑溪水。

      设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犬、小型猪,动物实验中心一楼22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动物实验中心二楼308㎡;大鼠、小鼠,动物实验中心三楼308㎡)。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100。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三)单位名称: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志华。

      设施地址:韶关市西郊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216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动物实验检验中心180㎡);屏障环境(小鼠、豚鼠,动物实验检验中心196㎡)。

      许可证号:SYXK(粤)2024-0098。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9年6月23日。

      四、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法定代表人:林天歆。

      设施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分子影像中心一楼196㎡)。

      许可证号:SYXK(粤)2023-0188。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8年7月26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单鸿。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林天歆。

      (二)单位名称:暨南大学。

      法定代表人:邢锋。

      设施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医学院大楼11楼南区30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医学院大楼11楼北区600㎡;小鼠,医学院大楼12楼南区320㎡、医学院大楼12楼北区320㎡、第二理工楼八楼90㎡)。

      许可证号:SYXK(粤)2022-0174。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7年6月13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宋献中。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邢锋。

      (三)单位名称: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明。

      设施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村桃红西街24号B栋101室。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246㎡);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234㎡)。

      许可证号:SYXK(粤)2023-0352。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8年12月24日。

      变更情形:

      1.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谢乐朝。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王军明。

      2.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普通环境(豚鼠、兔,246㎡);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34㎡)。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豚鼠、兔,246㎡);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234㎡)。

      (四)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孙飞。

      设施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开源大道190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H栋二楼A区730㎡、H栋二楼B区511㎡;大鼠、小鼠,H栋一楼C区748㎡;豚鼠、地鼠、兔,H栋一楼D区312㎡)。

      许可证号:SYXK(粤)2022-0063。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7年6月27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段子渊。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孙飞。

      (五)单位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文浩。

      设施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91号、93号(暨升大厦)。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九楼320㎡)。

      许可证号:SYXK(粤)2023-0320。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8年5月17日。

      变更情形:

      1.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韦建瑞。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周文浩。

      五、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肇庆市瑞思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INGXU HUANG。

      设施地址:肇庆市高新区创新创业科学园B2幢。

      适用范围:SPF级(小鼠,2楼1259㎡)。

      许可证号:SCXK(粤)2020-0053。

      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10月9日。

      变更情形: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SPF级(大鼠、小鼠,2楼1259㎡)。

      适用范围变更后:SPF级(小鼠,2楼1259㎡)。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生物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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