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858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引导作用,以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补齐县镇村科技创新短板,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jy/login/)申报,申报时应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未注册过系统账号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并填写《揭阳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2)、《揭阳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直单位在网上提交后,直接将纸质推荐函报至市科技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符合所申报竞争性项目指南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附上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省已确定公布名单的除外)。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无失信行为的良好信用责任主体,所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时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时须提供2023年度单位财务报表。并在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
5.申报单位申报时须出具信用承诺书(附件4)并在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变换课题名称或其他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7:00;各地推荐函(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00。
附件1 揭阳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揭阳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 揭阳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doc
附件4 信用承诺书.pdf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