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申报、评审结果,现将2015年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23日至10月2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2015年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分配表(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