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揭阳市“榕江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6〕5号)要求,市科技局负责“榕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平台工作,为做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基本要求
2026年“榕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遴选约20名。申报对象主要面向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具有较强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能够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一线科技人才;以及我市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已在我市成功创办或实际控制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
申报人每轮只能申报一个平台项目,重复申报无效。第一批“榕江人才”的入选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申报人按要求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jy/login/,申报系统于7月1日正式开放)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网上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审核后,由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17日前提交上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二)县区审核。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党(工)委人才办审核,形成审核通过名单,于2026年8月12日前行文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申报单位为市直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6年7月17日前直接行文推荐报至市科技局。各单位在报送推荐函时,须同步报送《2026年“榕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三)资格复审。市科技局对完成申报和审核流程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评审公示。市科技局在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随机抽取专家,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开展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形成拟推荐对象名单,并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上报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按程序报送市委人才办。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宣传,组织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对逾期报送、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对存在科研失信、弄虚作假等行为,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入选“榕江人才计划”的,颁发“榕江人才”证书,同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范围,享受相应人才政策支持。
附件1:揭阳市“榕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指南.wps
附件2:揭阳市“榕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表.wps
附件3:2026年“榕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xls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