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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后续管理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8/04/02  来源:  点击数:1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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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科字﹝2018﹞23 号
    有关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工作要求,项目立项后由市进行后续管理,参照市级项目管理做法,立项项目需在市科技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项目信息补录、合同书签订,项目任务完成后由市组织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项目承担单位需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项目申报补录,根据项目类型(攻关类或平台类),选择相应申报书,按要求填写、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材料提交后,经县(市、区)、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项目承担单位方可在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合同签订。网上合同签订并经县(市、区)、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还需提交纸质合同书。
    二、时间安排
             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8年4月15日前在揭阳市阳光政务平台完成申报补录和合同签订。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将纸质合同(一式6份)于2018年4月20日前送市科技局。
    三、其它
             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补录和合同签订工作,对企业在补录签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附件:2017年省市联动项目立项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创新科 姚旭锐 0663-8768138
    市科技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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