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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5/01/21  来源:  点击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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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函农字〔2025〕147号

    各有关地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推广,助力解决县镇村共性科技问题和生产实践难题,在前期征集科技成果入县达镇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基础上,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承诺函、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00~2月20日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17:0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方向一、二的申报项目须是经前期征集推荐的在库项目;方向一由相关地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方向二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方向三由省科技厅定向委托有关单位申报。

      (二)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3.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

      赵清泉,020-87684003、83163909。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附件:1.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2.方向一项目推荐限额一览表

            省科技厅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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