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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7/01/22  来源:  点击数:15663
  •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重大科技专项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

    (二)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由于该专项省实行限项申报,申报项目将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初评后,按排名先后推荐7个项目上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为揭阳市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是企业的,一般应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质;是规上企业的,应建有研发机构。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具体要求:

    1、该专项实行限项申报,我市只有7个名额,请各申报单位慎重申报。

    2、近三年已享受过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立项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继续申报。

    3、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参加市初评的申报单位除提供《通知》要求的资料,还需提供近两年的纳税证明。

    三、申报时间

    (一)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下午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下午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书面推荐函汇同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17:00前报市科技局。

    (二)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书面推荐函(网上暂不提交)汇同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于2017年3月2日下午17:00前报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科:纪敏 0663-8768138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请至以下网址查看: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84898450451-5639250882862833529.html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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