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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揭阳市2017年度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9/07/09  来源:  点击数:11548
  • 揭科函〔2019〕48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高新区(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资金分配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343号)的要求,《揭阳市2017年度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2017年新增研发机构的大型工业企业(2018年已享受奖补的27家企业不能再次申报),以完成“2017年度企业研发机构统计直报”的企业名单为依据,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或列入研发机构建设目标的大型工业企业,且2019年正常存续,依法纳税的企业。

          2、企业有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上年研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3、企业研发机构有固定的研发和办公场所,拥有研发场地100㎡(含100㎡)以上,并挂牌运作。

          4、企业研发机构有科研、试验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5、企业通过自主或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有1个以上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的在研项目,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含1项)以上。

          6、企业研发机构有专门的研发队伍,并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人(含1项)以上。

          7、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等不良诚信记录。

         (二)优先支持对象

          在满足基本的“有科研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科研项目、有科研资金、有科研设备”情况下,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评分,评价指标包括研发场地面积(满分5分)、科研试验仪器设备原值(满分25分)、研发投入(满分25分)、研发人员(满分25分)、知识产权(满分20分)。对于符合以下任一种类型的2017年度新建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1、高新技术企业或高企育苗企业;

          2、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企业;

          3、与本科高校及科研院所持续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签订项目或技术合作协议的企业;

          4、从高校及科研院所引进科技特派员的企业;

          5、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特派员工作站等)的企业。

         (三)奖补资金

          次结转的奖补资金978万元。符合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的企业研发机构,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分定级,按评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根据申报及评审结果进行分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及时登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本地公告栏目(http://www.jieyang.gov.cn/kjj)下载有关申报资料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

           2、书面申请材料需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其中第6-10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及企业负责人签名,若有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4)企业用于研发的场地、研发设备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图片、发票或购销合同); 

         (5)企业全部研发人员的聘用合同、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7)企业获得的科技进步奖励证书复印件;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9)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复印件;

         (10)已认定为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提供研发平台认定佐证材料;
     
         (11)佐证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与研发投入的其他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12)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及程序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及附件装订成册,按照属地原则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高新区(开发区)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8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审核。

         (二)评审方式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分,按评审得分高低排名对研发机构依托企业进行奖补资金分配,并公示。

      四、联系方式  

        黄铭锋,江佳煜,0663-8210567,jycxy1027@163.com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2号楼10楼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邮编:522010)

          附件:1. 揭阳市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申请表

                  2. 揭阳市2017年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省级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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