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揭阳科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揭阳科技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9/07/29  来源:  点击数:13035

  • 揭科字〔2019〕33号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资字〔2019〕10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背景

          本专项是省科技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按照《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等文件要求,将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的部分资金按“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切块下达各地市,由地市科技部门组织全过程实施和管理,省科技厅负责考核和抽查。

          二、组织方式

          本专项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非均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的要求和2019年“百日百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和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本专项以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为主,符合条件的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扶持。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具体要求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或附上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将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申报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9年揭阳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企业申报单位必须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且须作为申报附件材料网上上传。 

          4、申报重点类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时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重点项目属攻关类项目的还必须提供查新报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必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打印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请书后面),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1份。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先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审核上报推荐函时须一并出具《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补助金额30万元以上项目经评审后还须进行第二轮答辨竞争。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各地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7:00。

         (二)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按照数字广东建设的总体部署(粤府〔2018〕105号),近期将对省、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集中迁移上广东政务云,迁移期间项目网上填报将无法正常使用。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王佳 0663-8768138

           平台技术支持:纪敏 0663-8768138

           附件:1.揭阳市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度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汇总表

                    3.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4日

     
    附件(点击下载):
           揭阳市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汇总表
           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 上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高企QQ群:260714469 业务QQ:1849171362 粤ICP备12040726号
  • 揭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