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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0/01/19  来源:  点击数:1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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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科字〔2020〕4号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1445号)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背景

      本专项是省科技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文件要求,以“省级引导、市级统筹、充分放权、事后监管、绩效导向、奖优罚劣”为原则,将2020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的部分资金按“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切块下达各地市,由地市科技部门组织全过程实施和管理,省科技厅负责考核和抽查。

      二、组织方式

      本专项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非均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的要求和市政府《揭阳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揭府〔2019〕40号)的重点工作部署,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和示范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符合条件的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扶持。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必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打印申报书。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报书后面),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1份。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先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再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审核上报推荐函时须一并出具《2020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各地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17:00。

      五、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王佳  0663-8768138

      平台技术支持:纪敏  0663-8768138

     

      附件:1.揭阳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汇总表

            3. 2020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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