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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揭阳市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0/02/13  来源:  点击数:1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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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扶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府〔2020〕4号)精神,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快速推进一批疫情防控技术成果的使用和推广应用,现启动揭阳市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凡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申报要求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三)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2019年财务报表,其审计报告(后补助项目除外)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且须作为申报附件材料网上上传。

      (四)本专项项目不计入2020年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总数的限制。

      二、项目支持内容、方向及资金支持方式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事前立项资助(竞争性项目)和奖励性后补助两种方式。

      (一)后补助项目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支持的项目,市级按国家、省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项目要求

      (1)填写《2020年科技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2)提供相应的国家、省立项文件和单位营业执照;

      2、支持强度

      按国家、省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防治攻关

      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应急科技攻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研发、生产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研发项目给予支持。

      1、项目要求。项目必须提供对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研究、产业化等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件等。

      2、支持强度。事前立项资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推广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和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推广。

      1、项目要求。项目必须提供对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必要的销售、捐赠证明,应用推广证明及相关许可证件等。

      2、支持强度。事前立项资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先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原则择优立项。

      (四)申报单位在网上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暂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等待立项后与合同书一并提交。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2020年4月13日。

      五、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服务科  黄雪涛  洪炯忠 0663-8768747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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