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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5/06/17  来源:  点击数:9696
  • 揭科字〔2015〕40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粤发〔2014〕1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大力推动发展创新型经济,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对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和落实创新政策的导向作用,现组织开展2015年揭阳市市级科技计划—市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必须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重点项目暂不在系统中申报,申报方式详见以下“申报程序”中第2点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符合国家、省和市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获得较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或PCT专利)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重点项目每个资助资金20-50万元之间,一般项目资助资金每个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评审过程中必须经过答辨环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1.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2.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3.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4.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六)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企业单位必须提供2014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工业、农业与医药领域技术研究和攻关类项目同时必须提供查新证明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1.申报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或未按申报系统要求提供重要附件的;2. 项目已获得立项支持的或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再次申报的;3.违反以上第“(五)”项规定的;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七)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项目申报单位第一次申报必须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项目主持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已在省系统注册申报过的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无需再重新注册,帐号密码与省系统共用)。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后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送本系统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书提交至市科技和财政部门须一式3份。所有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重点项目不采用网上申报,以纸质材料方式申报(申报书请到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首页下载),一式3份送市科技局。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汇总推荐,市直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进入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

    (四)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进入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下午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下午17:00。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下午17:00。

    附件:2015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市科技局:姚旭锐 8768138

                     市财政局:陈炳建 8230344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2015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项目

    (一)产业科技平台(专题编号:0101)

    重点支持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与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机构共同建设高水平研究院,引进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核心,在企业组建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国家国际合作示范基地。支持依托我市10大产业集群,建设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互联网+”、工业设计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或建设服务创业创新活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国内外技术转移交易、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和服务工作。要求有良好的基础、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

    (二)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题编号:0102)

    围绕揭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集聚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在我市实施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攻关、高新技术与创新成果转化及应用,对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较为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与高校(科研机构)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实施期间申请专利技术1项以上,获得专利技术1项以上。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共支持5个项目。

    二、一般项目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题编号:0201)

    主要围绕揭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申报。鼓励我市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领域开展产业先导技术研究。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与高校(科研机构)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实施期间申请专利技术1项以上,获得专利技术1项以上。

    (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题编号:0202)

    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发展,重点支持面向我市电子商务业发展中急需的技术需求,开展基于手机端和PC端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开发及优化研究等技术攻关。 申报要求:原则上申报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期间申请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三)“一镇一品”(农业领域)项目(专题编号:0203)

    围绕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及其科技需求,研究开发并推广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以及改善农村生产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其它各类涉农先进适用技术。针对我市青梅、荔枝、龙眼、麻竹笋、花卉、油茶、茶叶和特色养殖业等农产品开展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提高“一镇一品”产业化水平。

    (四)社会发展领域项目(专题编号:0204)

    1.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重特大事故预警预防、消防、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技术和装备科技攻关;生产安全、社会安全领域的研究和开发。  

    2.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艺流程;开发工业节水工艺、工业污水回用等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塑料等环境无害化技术及资源综合利用。

    3.科技惠民:重点支持市级科技系统对口帮扶单位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技术应用,科普教育等科技惠民活动。

    4.疾病防治(卫生项目):现阶段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早期诊治、干预,检测、分析等技术研发,优生优育、中医药临床研究(本专题原则上不设经费支持)。

    (五)科技服务业项目(专题编号:0205)

    1.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产业协会开展科技形势宣讲、政策解读、针对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当地科技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调查研究、人才引进、培训、平台建设、项目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的科技服务活动。 

    2.科技服务业共性技术研发。支持面向教育、文化、旅游、健康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技术产品研发,主要包括标准法规研究、系统更新及技术集成、多媒体技术应用、平台服务模式研究、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等。

    3.知识产权服务项目: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

    (六)研发平台后补助项目(专题编号:0206)

    对被认定为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2015年度到期并在本指南申报结束之日前经验收合格的单位给予补助,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补助4万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补助2万元,同一企业同时通过省、市验收的,不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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