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有关单位:
为下半年顺利召开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现将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对象
总结对象主要为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共享服务平台、省部共建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等。
二、总结内容
“十二五”以来各地级市、各有关单位省实验室体系建设的概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材料要求
1.分别以地级市人民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名义报送;
2.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报送日期
请各单位于7月22日前将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164952437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510070广州市先烈路100号大院60号楼518室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张宗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宗法020-87687595、邱莹 020-83163332。 省科技厅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