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东科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广东科技
  • 广东省与加拿大产业研发合作伙伴计划第一轮项目征集通知
  • 更新时间:2016/06/16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作处  点击数:11365
  •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GDST)与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工业援助计划署(NRC)2016年5月签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6年起双方将共同启动广东省与加拿大产业研发合作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双方创新驱动的技术研发活动。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重点领域:清洁技术、生命科学、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水处理技术   

    2.资助强度:广东方政府资助强度为每项1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加拿大方资助额度上限是每项60万加元。  

    3..项目执行期:广东方提供的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申请资格   

    1. 本计划面向有意愿开展技术产业化为导向的研发活动的加拿大中小企业和广东企业。广东方主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作为项目参与单位。    

    2.广东方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2年以上;或全日制博士毕业,博士毕业后从事相关科研工作3年以上。   

    三、限项规定   

    在广东方,本项目将纳入2017年省科技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申报,须遵循省科技计划项目统一限项规定。   

    四、申报要求   

    1.广东方项目征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对接和预征集阶段,双方申报人应在项目征集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各自同时提交给双方计划执行机构;第二阶段为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阶段,我厅将会同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工业援助计划署对本次联合征集的合作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正式参与广东省与加拿大产业研发合作伙伴计划的具体申报项目,届时将另行通知入选项目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组织评审。   

    2.广东方项目申报人应在本阶段填写中方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加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初步合作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在项目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可暂时提供合作意向协议或初步合作协议;项目获得立项后必须向双方经费支持单位提交合作协议(广东方需要在与省科技厅签订立项合同前提供正式合作协议,否则将取消立项资格)。所有申报材料请以pdf格式保存(包括申请表及所有附件)并提交至zyptste.gd.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至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3.加方项目申报人需同时向加拿大工业援助计划署提交申请,申请方式见附件1.   

    4.广东方项目申报人提交申报书并由申报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纸质申请材料以7月29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   

    注:请项目申报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报,如有疑问,请致电本项目联系人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6年底公布评审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7年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广东方联系人:   

    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项目申报咨询)   

    伍维维,耿燕,邮箱:zyptste.gd.cn, 电话:+86 20 83163303, +86 20 83163249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大楼401 (510033)   

    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作处:(计划政策咨询)   

    许哲 邮箱: xuzgdstc.gov.cn,电话:+86 20 83163861   

    加拿大方联系人: Wei Ning, MSc   

    Email: wei.ningnrc-cnrc.gc.ca   

    电话: 604 294 9059   

    附件:1.研究项目加拿大征集说明
         2.广东方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16日

  • 上一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 下一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 高企QQ群:260714469 业务QQ:1849171362 粤ICP备12040726号
  • 揭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