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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科技局关于揭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更新时间:2021/06/07  来源:  点击数:1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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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科函〔2021〕39号

    魏佳坤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我市出台了《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其中,《揭阳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明确市级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以上用于扶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逐年增加投入,至2025年科技创新投入达到1亿元。该办法高度对标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进和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了普惠性奖补项目的比例和标准。文件第二条“支持科技攻关”明确提出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支持,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点领域项目,市财政按照国家或省支持资金50%标准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第四条“实施科技后补助和配套奖励”明确市财政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重点实验室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国家奖励额度的100%给予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按省奖励额度的50%给予奖励。《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条“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明确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生活补贴,第三条“实施重点企业和骨干人才财政奖补”专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或人才引进培养,第五条提出了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第六条提出了统筹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和子女教育,第七条提出了加强人才医疗和住房保障。上述系列政策的出台,优化了我市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有力推动创新人才集聚,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二)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企业创新发展格局。一是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制订出台了《揭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引导企业不断做专、做精、做特,使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理进一步规范,活力进一步增强。文件中明确提出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弘扬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二是做好科技政策培训。每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税务局举办高企培训,邀请专家为企业开展高企政策宣讲和科技政策解读。今年5月17日,我市召开2021年高企申报认定管理培训会,本次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强,得到与会者的好评,进一步增强企业家走科技创新道路、申报高企的信心。三是编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和培育台账,将全市188家高新技术企业和241家培育对象企业纳入管理,形成市、县、镇三级联动,市直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对台账企业实行精准帮扶、动态监测,推动我市高企量质双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从2016年的65家猛增到现在的188家。初步形成了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了各项创新指标较大的提升。目前全市拥有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4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工程中心65家,市级工程中心236家。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0.95%左右,排名全省地市12位。

      (三)加强科技创新项目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强科技攻关,重点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与产业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和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80项,及时下达资金5120万元,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作用。去年全市专利申请10845件,比增19.1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94件,比增1.00%。专利授权9126件,比增53.9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00件,比增42.86%。

      关于建议”中涉及政府扶持资金拨付到企业效率问题。根据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扶持资金需经过“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政府审议-市财政资金下达至县(市、区)财政-拨付至企业账户”等程序,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尚未能做到市直接拨付到企业。我局将联合财政部门,推动各地提高办事效率,将科技专项资金及早拨付到企业。

      (四)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用好用活科技创新人才。一是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在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等方面,“靶向”出招,贯彻落实《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分类认定体系,统筹解决人才配偶安置,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人才集聚,为揭阳加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完善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广工揭阳校区建设,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高端人才,广工揭阳校区将于今年9月份正式招生办学。此外,我市10所中职学校与省内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办学,打通中高职院校贯通渠道,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育目标、专业设置、教育过程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提高贯通培养质量和人才培养层次。三是推动揭籍大学生回家行动。优化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供给,通过巩固提升学前教育“5080”攻坚工程,推进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学位规划建设,中职学校提质增效发展。优化提升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构建揭阳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外出乡贤及其子女“回家学习”(回揭入学、提升学历等)提供教育保障。四是推进校(院)企人才交流合作。我市依托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科技服务机构,近三年组织开展产学研交流活动27场次、参加企业73家以上,做到企业需求精准匹配高校学科、高校科技人员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取得良好的成效。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长期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去年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硕士279人,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32人。

      (五)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一是拓宽宣传渠道,推进网站、微信平台等面上宣传,加强“点对点”个性化精准服务,多形式全方位持续开展税收优惠宣传辅导。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部门建立高企优惠管理台账,申报期间主动开展提醒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密切跟进企业优惠申报情况,依法依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三是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申报。在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和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中,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并明确要求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必须是“四上”企业,通过省、市科技专项资金的杠杆和示范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高质量编制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推动科技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十二条”,实施《揭阳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及各类科技创新政策,联合税务、财政部门全力保障政策有效落地,推动各地按规定及时拨付扶持资金。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抓紧推进榕江实验室装修建设工程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科研团队开展合作,加快一批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企业建设一批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科技创新、质量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三是继续实施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规模双倍增计划,聚焦“一城两园”开发建设,围绕支柱产业链延伸、高新技术应用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企业。做好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切实促进企业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四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撬动”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支持建设一批智慧工厂、智慧车间建设,打造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带动一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五是提升引才引智水平,用好各类人才政策,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动力支持。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对人才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关心人才、支持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锐钊,876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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