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科函〔2022〕2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完善科技创新发展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激发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参与研发的积极性,加速攻克我市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产业链关键技术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面向全市征集适合揭榜制项目管理的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市科技局将对征集到的技术需求进行公开张榜,对成功对接揭榜并形成项目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研究论证,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方向
围绕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现代轻工纺织、先进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绿色石化、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安全应急等《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揭府函〔2021〕74号)中明确将重点培育发展的“8+3”战略性产业集群范围内的研究与应用,实现产业链关键技术的突破创新。
二、需求方要求
以解决我市战略性产业的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为目的,由一家企业牵头多家(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提出适合揭榜制项目管理的关键技术需求。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需求方必须是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纳入揭阳市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运行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研发能力,2020、2021两年度平均纳税额须在300万元以上(按联合提出技术需求的所有企业累计)。
(二)需求方牵头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还必须是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四上”企业(即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三)需求内容应聚焦我市战略性产业的产业链关键技术,能够推动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需求方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制项目科研投入,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行业领域推广应用。
(五)需求方参与企业须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需求申报。
(六)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其中市将给予300万元的补助;项目验收时相关技术须能申请发明专利8件以上,实施期内(2-3年)须能新增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实现税收300万元以上。
(七)需求经揭榜成功并立项后,项目实施期间还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2.获得省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支持。
(八)需求方应在《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表》中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
三、其他事项
(一)需求方根据技术需求填写《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表》(附件1),报所属县(市、区)科技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受理的揭榜制需求进行初审,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向市科技局推荐1个对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攻关需求项目,于3月18日前将《县(市、区)揭榜制科技项目推荐表》(附件2)及揭榜制需求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联系电话:8768138,传真:8768025
电子邮箱:jhk1035@163.com
附件:1.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表
2.县(市、区)揭榜制科技项目推荐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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