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和《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揭市监财〔2020〕272号)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揭市监〔2022〕61号),组织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专家组评审、我局对项目验收结果审查确定,现将“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共22个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对于部分指标尚未完成的项目,请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6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任务,并提交验收材料。
二、对于尚未收到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与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联系,争取财政部门尽快拨付专项资金,以便按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附件: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验收结果清单.pdf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