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项目资金市财政局已下达(揭市财行〔2021〕65号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确保项目经费及时下达到位
请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抓紧时间与本级财政局及项目承担单位对接,确保专项资金于2021年12月底前下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
二、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请事前补助类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12月底前订立《2022年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委托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合同书格式由我局另行提供),报请我局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四份送揭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的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完成之后要按《合同书》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663-8291956
附件: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清单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