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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2016年度揭阳市科技重点项目答辩论证会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6/10/20  来源:  点击数:11614
  • 揭科字〔2016〕67号

    关于召开2016年度揭阳市科技重点项目 答辩论证会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2016年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定于10月22日(星期六)下午14:00在市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10楼会议室召开答辩论证会,对重点项目进行答辩,请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根据答辩项目清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各项准备,按时参加答辩,否则视同放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项目主要参与人员1-3人(含项目单位财务人员1人,主汇报人员原则上要求是项目主持人)。

    二、答辩论证程序和时间安排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2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其中:

    (一)项目主持人作陈述汇报(10分钟);

    (二)专家质询,申报单位代表答辩(10分钟);

    三、 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接受并配合专家组的评审,按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确保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真实,完整和有效。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含附件)2份,项目实施企业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1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合作协议、证书等);

    (二)请严格掌握汇报时间(10分钟),不得超时,并准备PPT演示,汇报可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的意义和背景;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开展哪几项工作、有何创新点等);

    3、项目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计划进度、节点和工作分工,工作团队现有基础,人员、经费、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

     4、项目实施预期效果(项目实施期末的直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促进作用等)。

     四、答辩单位应遵守的纪律

    (一)不得相互串通或与评审专家、工作人员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有关项目的评审信息;

    (二)不得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馈赠或许诺馈赠钱物;

    (三)不得进行其他妨碍项目评审活动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的行为。

    联系人及电话:纪 敏 0663-8768138 附件:项目答辩时间安排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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