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23〕963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访举报提供线索,广东省科技厅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有关规定,经地市核查、专家复核、取消告知等程序,研究决定取消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相关财政资金收回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科技厅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