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科字〔2016〕5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150号)精神,现开始受理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请各地积极组织企业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分2批次集中评审,企业可自主选择批次参加认定。
第一批,企业网上提交和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企业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5时前。
第二批,企业网上提交和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企业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9日下午5时前。
二、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积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政策宣传,入库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确保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培育入库目标任务。 县(市、区)科技局需会同当地财政局上报每一批次申报企业推荐文件(汇总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资格。
(三)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政务平台操作指引,网络申报书注意事项等要求请参阅省科技厅通知(见附件)。
(四)书面材料准备:
1、“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并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后面。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提供1份正本。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科: 纪 敏 电话:0663-8768138
市财政局工贸科: 林 维 电话:0663-8239073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150号)
揭阳市科技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