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
揭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揭委发〔2023〕2号)精神,健全完善科技人才支撑服务“百千万工程”发展体系,推动全市县镇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乡村振兴,拟在我市范围内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有关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及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研发平台+人才支撑+技术攻关+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补齐县镇村科技创新短板,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是在揭阳市科学技术局指导下,以引入高水平产业专家团队驻点指导为特征,以科学技术为纽带,集产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和人才培养于一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各方社会力量发挥其前沿优势,创新科技服务方式,对接“百千万工程”提供智力服务,通过市县科技力量联动带动本地区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科技支撑市“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
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以申报认定的方式,由市科技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授牌设立,从2023年起,每年按领域有重点、分批次指导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中心,逐步构建覆盖本地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创新服务体系,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高我市产业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同时积极培养优质本土人才,鼓励和引进科研人员扎根当地,持续为促进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三、建设要求
(一)创新引进。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原则上应由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省内外本科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开展共建,或由省内外本科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在我市单独注册法人单位进行设立,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对应我市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的技术优势(申报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2.愿意常年针对我市县、镇、村三级和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申报时出具团队服务承诺书)。
(二)队伍扎实。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设置主任一名,首席专家一名,中心主任可由首席专家兼任,首席专家须具备教授级(含)以上职称,在行业内有较高声誉,并从事与中心所服务产业相匹配的相关专业工作,须保证每年累计在中心开展工作不少于30天。团队成员包括首席专家、创业导师、科技人员、科研助理、高校研究生或实习生等,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设置,团队原则上常驻人员1人以上,总人数不少于5人。
(三)任务明确。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必须对社会开放,通过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着眼于当地传统产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承担起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等职责,促进相关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落地,围绕产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服务、农业科学普及、人才培养培训等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和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效能,有力衔接我市科技特派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县镇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帮扶,做好对辖区内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协调整合和考核评价等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我市科技特派员对接基层服务和技术交流的中转站、加油站作用。做到建立一个中心,入驻一个团队,带动一个产业,提升一大片区域,实现产业科技与县-镇-村、科技人员与产业一线技术人员紧密对接。
1.产业科技创新。对标我市重点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紧扣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产业发展趋势、产业升级技术路线图等专业咨询建议,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科技成果在产业聚集、落地、生根、推广;通过科学研究、规律探索、调研分析、产品研发等,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2.产业技术服务。聚集一批科技人才,将人才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引入当地,提升当地产业的技术水平;通过产品展示、成果推广、技术培训、应用示范、组织观摩等活动创新产业科技推广和服务模式,打破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瓶颈,提高技术到位率;通过提供产业科技支撑、全产业链科技服务等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实现提质增效、产业升级。
3.农业科学普及。通过图文并茂的科技展板、科技墙报、科普画廊,编印科普资料、科普小册子等,开设讲座、培训班进行科普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科学知识。
4.人才培养培训。通过采集信息、参与生产、跟踪记录、科学试验,了解影响产业创新发展的因素,了解产业情况、成本产出与投入,了解生产、营销状况,了解产品产量与品质及其技术的关系,培养高素质、高水平技术人才;整合相关资源,通过培训、帮扶、示范、交流等方式,培养县-镇-村技术人才;结合开展创业指导、建立产业交流合作机制、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新型职业技术人员。
(四)管理规范。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应制定规范齐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建设,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建设主体单位应引进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加入团队,科学规划中心发展方向和具体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同时为中心的正常运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五)场地完备。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场所设立在建设单位内,应具有相对固定且独立的办公室和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规模和功能布局能够满足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普、培训等需要。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展示中心相关信息,包括基本情况、简介、工作制度、服务内容等,并在场所门口悬挂“揭阳市XXX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牌子。
四、认定方式
2023年度申报认定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2月20日,申报认定工作采取市县联动方式,由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会同各县(市、区)科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各地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一)申报认定。建设主体单位对标建设要求,结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技术资源,对标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确定研究服务产业方向,向本级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认定设立XXX(地区+领域或品种)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申报认定常年有效,分年度开展。
1.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单位填写《揭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申报表》(附件1),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以申报书附件形式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连同信用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于2023年12月17日前报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属市直单位的建设主体单位,《揭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申报表》由主管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后,直接以推荐函形式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信用承诺书报市科技局科技服务科。市科技局联系电话:8768747,联系人:陈华林。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后,以推荐函的形式连同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服务科。
3.市科技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并对建设主体单位的科技服务水平及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对通过专家组评估考察的,统一进行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授牌。
(二)评估监测。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满一年后,应向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运行报告。中心建设满三年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运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团队建设情况、工作绩效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在全市发文通报进行示范推广,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进入下一个运行期;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则摘牌退出。
五、保障机制
(一)推广应用。一是通过采取成熟一批审批一批的模式,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联盟,探索构建同类特色产业技术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共性关键技术在产业领域内应用共享,解决产业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降低行业技术成本。二是逐步引入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领域的团队人才,共同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性服务保障。
(二)运行保障。一是在我市科技“大专项+任务清单”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方面予以资金支持,同时在平台创建、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的扶持。二是不断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为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提供资金保障的机制。三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专项,为中心的首席专家配套专项研究项目和经费,开展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
附件:1.揭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申报表
2. 信用承诺书
相关附件: 揭科字〔2023〕59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