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揭阳科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揭阳科技
  • 关于开展2024年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4/06/14  来源:  点击数:3606
  •  
    揭科函〔2024〕48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申报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或企业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揭阳,须注册运营满一年以上。

      (二)具有明确功能定位,主要从事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服务、创办科技企业等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上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不低于100万元,且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上一个会计年度成果转化收入占同期经营性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四)具有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常驻研发人员数不低于10人,常驻研发人员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为机构全职人员或常驻人员。

      (五)拥有开展研发试验、分析检测的仪器设备和必需的条件设施与科研场地,其中自有科研仪器设备原价总值不低于100万元,固定科研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六)具有创新、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管理、薪酬激励、内控监督、成果转化等制度。

      (七)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育教学、园区及孵化器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2024年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jy/login/)”在线申报。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如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请使用原账号进行登录。

      (二)网上申报与审核。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形式审查。

      (三)评审认定。市科技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经网上专家评审通过的,将另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论证。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一)申报单位需及时登录“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kjj),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有关申报资料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

      (二)申请认定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附件及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当年度工作报告。

      3、申报单位的成立章程及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5、近一年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编号和资助单位情况等)。

      6、近一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转化方式、转化收入及有关证明材料。

      7、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基础软件、系统软件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发票等)。

      8、知识产权清单及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9、主要管理和研发人员名单以及专职研发人员工资清单、学历及职称、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10、合作单位间或申报单位与高校院所、各级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11、科研诚信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7时。

      五、其它事项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时须登录“信用广东”(http://credit.gd.gov.cn/)网站下载单位《信用记录报告》,并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下载《个人征信报告》作为附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强化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同时填写《2024年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情况核实表》(见附件3)并盖章签名,连同推荐函(含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并于审核推荐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六、联系方式

      科技合作科:0663-8210567  

     

       附件1: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参考提纲).doc
                  2: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3:2024年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情况核实表.doc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4日      

     

     

  • 上一篇: 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拟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人员情况的公示
  • 下一篇: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高企QQ群:260714469 业务QQ:1849171362 粤ICP备12040726号
  • 揭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