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1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现已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管理,我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省内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科研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4年10月23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1.《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