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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17/05/02  来源:  点击数:10309
  • 揭科字〔2017〕28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现开展2017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依托我市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二、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揭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3、具备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依托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或不少于20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350万元。
        4、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拥有1项以上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5、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开发能力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20%。
        6、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三、认定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及时登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本地公告栏目(http://www.jystb.gov.cn)下载有关申报资料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
        2、书面申请材料需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3)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
        (4)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5)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6)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7)工程中心研发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发票或购销合同等);
        (8)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四、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时间及程序。 2017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共两批次)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7年5月30日、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2、评审。 市科技局按照企业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为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授牌。 
        五、联系方式   
        黄雪涛,0663-8210567,jycxy1027@163.com;   
        黄霓,0663-8210567。   
        问题咨询QQ群:257790261。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2号楼10楼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邮编:522010)
        市科技局服务窗口: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产经营区213-216号,受理时间为市政务中心上班时间。
        附件:1、《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 
                2、《市级工程中心建设可行报告参考提纲》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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