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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 更新时间:2018/04/02  来源:  点击数:10727

  • 揭科字〔2018〕2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为保证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享受政策,将参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计划享受2017年研发费用优惠的企业提交评价表时间延长至2018年5月31日,并由各地市自行调整受理批次。根据上述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揭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增加2批次,自评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0日、5月18日,请企业自行选择批次参与自评。
           各县(市、区)科技局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完成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局继续会同市高企协会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指导,按照《工作指引》,做好政策宣传,做到精准服务,对参与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现场考察;企业在使用“评价工作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市高企协会要做好注册信息核对和形式审查,加强服务和指导。
    联系人:
    市高企协会  彭国斌 0663-8480189     
    揭阳市科技局 纪 敏 0663-8768138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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